江西省安監局關于印發《江西省開展 職業健康執法年活動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局,省安監局有關業務處室,省安全生產監察總隊,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現將《江西省開展職業健康執法年活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6日
江西省開展職業健康執法年活動方案
按照《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關于開展職業健康執法年活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8〕27號)和全國、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部署,結合我省“安全生產執法年”和省安委會《江西省2018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贛安〔2018〕7號)的要求,進一步推進職業衛生監管執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推動企業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主體責任為核心,強力推進職業衛生監管執法。依法查處一批嚴重違法行為,曝光一批典型違法案例,懲戒一批失信企業,關閉一批塵毒危害嚴重超標企業,進一步提高職業衛生執法的規范性、嚴肅性,依法維護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保障我省經濟社會安全健康發展。
二、執法
(一)范圍
各級安監部門結合本地職業病危害的實際情況,突出抓好對非煤礦山、化工、金屬冶煉、建材、木質家具、制鞋等行業領域的監督執法,尤其要對近幾年已經開展專項治理的水泥制造、石材加工、陶瓷生產、耐火材料制造、汽車制造、鉛蓄電池生產等塵毒危害嚴重的行業企業開展執法。
對水泥企業的執法主要按照江西省安監局印發的《江西省推動水泥行業淘汰落后產能開展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執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贛安監管職衛字〔2017〕136號)等有關要求進行,檢查袋裝水泥裝袋、裝車崗位粉塵危害治理情況;對陶瓷生產和耐火材料制造企業的執法主要按照安全監管總局印發的《陶瓷生產和耐火材料制造企業粉塵危害治理及監督檢查要點》(安監總廳安健〔2017〕23號)等有關要求進行;對汽車制造和鉛蓄電池生產企業的執法主要按照江西省安監局印發的《江西省開展汽車制造和鉛蓄電池生產企業塵毒危害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贛安監管職衛字〔2017〕72號)等有關要求進行;對非煤礦山、化工、金屬冶煉等高危行業企業的執法應結合《江西省2018年安全生產十大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贛安〔2018〕8號)中的《江西省2018年非煤礦山安全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江西省2018年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江西省2018年冶金行業安全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等一并進行,開展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監督執法。
(二)內容
各級安監部門在檢查企業依法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主體責任的基礎上,抓住關鍵環節,突出內容,著重查處以下違法行為:
1.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嚴重超標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個體防護措施的;
2. 未按規定及時、如實地申報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項目的,查處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嚴重超標但未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
3.未按規定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定期檢測的;
4.未按規定進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及驗收合格的;
5.未按規定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
三、檢查計劃
各級安監部門按照本單位《2018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明確責任分工,突出執法,開展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監督執法檢查。
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也可選擇一些執法的行業企業進行職業衛生專項執法檢查。
四、工作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18年3月)
各級安監部門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和年度監督執法檢查計劃,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執法年的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執法、檢查計劃和工作要求。請各設區市安監局于3月中旬將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含電子版)報送省安監局職業衛生處。聯系人:鄒霞,聯系電話:0791-85257063,電子郵箱:zx@jxsafety.gov.cn。
省直管試點縣(市)統一由所在地設區市安監局安排部署執法年活動,煤礦的職業健康執法年活動由江西煤監局另行安排。
(二)執法檢查階段(2018年4-10月)
各級安監部門圍繞此次活動執法,結合本單位2018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按照《安全生產執法程序規定》《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手冊》和《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監督檢查事項表(2017版試行)》等規定,嚴肅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對未依法開展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職業健康檢查的違法行為,在責令限期改正的同時要視情節輕重并處相應罰款;對未依法進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及驗收、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以及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超標等違法行為,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沒有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企業,該處罰的要處罰,該停產的要停產,該納入“黑名單”的要納入“黑名單”管理。對應納入“黑名單”管理的企業,按照安全監管總局印發的《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開展聯合懲戒的實施辦法》(安監總辦〔2017〕49號)和《江西省安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誠信信息管理的通知》(贛安監管辦字〔2017〕122號)要求和程序報送。對工藝落后、危害嚴重、整改無望的企業,要依法提請有關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各級安監部門要突出抓好對水泥企業的執法檢查,檢查包裝和裝車崗位防塵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凡安全生產標準化未達標的水泥企業在2018年6月30日前未整改到位的,以及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水泥企業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整改到位的,要依法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三)督促指導階段(2018年7-10月)
上級安監部門對下級安監部門開展的執法年活動進行督促指導。對執法年活動開展不認真、不落實、搞形式主義、走過場的,要進行通報批評。
在此期間,省安監局將組織督查組對各地區執法年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督查內容主要包括:執法年活動安排部署及具體落實情況、違法違規行為公開曝光情況、納入聯合懲戒和“黑名單”管理企業情況以及行政處罰情況等。
(四)總結階段(2018年11月底前)
各設區市安監局對本地區執法年活動進行總結分析,并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將總結報告連同《職業健康執法年活動統計表》(見附件)報送至省安監局職業衛生監管處。總結報告應包括執法年活動開展情況、好的經驗做法、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加強職業衛生執法工作的意見建議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各級安監部門要高度重視執法年活動,精心組織,明確責任,細化措施,抓好落實。主要負責人要抓,搞好統籌協調,將執法年活動有關部署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與日常監督檢查、行業專項整治、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督查巡查、隱患排查治理等緊密結合起來,統籌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執法力量,積極推進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監管執法,著力強化職業衛生監管執法工作,確定執法年活動有序深入開展。
(二)建立通報制度。各設區市安監局應分別于2018年3月底、6月底、9月底之前將工作階段性進展報送省安監局職業衛生監管處,報送內容包括活動安排部署、執法檢查、行政處罰、典型案例、納入“黑名單”企業以及前期《職業健康執法年活動統計表》等情況。省安監局將對前3季度和全年的執法年活動情況(包括材料報送質量和時效)分別進行通報。各設區市安監局也要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及時調度、匯總、分析和通報本地區(含省直管試點縣市)執法年活動情況。
(三)嚴格目標考核。省安監局將把開展職業健康執法年活動情況納入對設區市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和完善相應考核指標。各地區也要將開展職業健康執法年活動情況納入對本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大力推進職業衛生執法工作。
(四)加強執法保障。各級安監部門要針對職業衛生執法工作、技術性強的特點,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執法裝備、設備和儀器。要充分利用江西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暨行政執法信息系統,切實提高執法效能和執法信息化保障能力。要加強對監管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職業衛生執法規范化水平。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是否規范、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和運行情況以及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是否規范等技術性工作,可邀請有關參與執法檢查。
(五)加強輿論宣傳。各級安監部門要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采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營造有利于執法年活動開展的濃厚氛圍。要加強警示教育,加大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重大問題的曝光力度,切實起到“曝光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時要注重宣傳樹立一批典型,充分發揮其示范引導作用。